报账注意事项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1年04月10日 文章点击数:1999
财务处审核人员应当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对提交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准予报账,审核内容包括:
(一)经费来源是否落实;
(二)审批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
(三)合同等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
(四)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五)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手续是否妥当;
(六)其他需要审核事项;
(七)如审核发现经济业务不真实,则不予报销。
一、费用报销单据填写问题。
1、 报销单封面内容一律不得涂改。
2、报销及结算栏用于我们内部核算,请各处室部门不要填写。
3、根据目前学院规定,谁经办谁负责向领导汇报并签字。请各位报销时确认是否相关部门和领导都已认可并签字。(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计划财务审核员—财务负责人—分管业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唐荣伟副院长)—主要领导(刘莉院长))
二、报账发票。
1、发票名称错误。在审核中发现较多的是在我们学院名称中多加一个市字或者学院打成了学校。我们学院的名称是唯一的,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不能多一个字也不能少一个字。更不能开成个人或者其他信息。
2、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简称科目名称)问题。一是科目名称错误,开票科目应与实际相符。操作容易把购买物品费用写成劳务费用;二是开列科目超出销售方营业范围,如搬运公司开列印刷费用;三是科目名称写的详见销货清单,未附该清单。
3、温馨提示:发票专用章应盖到相应位置。请不要把盖到校验码或价税合计上,影响发票真伪验证和金额核定。
三、报销附件需求。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原始发票、立项申请表、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合同备案、达州市实际政府采购资金履约支付审核表(原件)。具体采购程序解释请咨询国资基建处。
2、非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外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
询价采购方式:原始发票、立项表(有附件的应附附件)、询价报告、验收报告(有清单应附验收清单)。如果按相关规定签订了验收合同,需附法律文书签审单和原始合同。我们会按照签订合同中相关条款支付费用。
项目金额小于5000元,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立项申请表(根据国资处在申请表中界定采购方式提供相关附件),如果是询价采购就提供询价采购相关资料。如果是自行采购:发票、立项申请表(主要领导签字)、验收资料。(可以在发票上或送货清单由具体接收人员签字,也可以单独签验收表)
项目金额大于5000元小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一是询价采购,就按照询价采购方式提供资料。二是委托代理机构采购。原始发票、立项申请表(有附件的应附附件)、评标报告,结果公示、中标通知、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有附件的应附附件)。
四、差旅费报销相关问题(关系到大家切身利益):根据《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差旅费报销时应提供:出差文件、出差审批单、机票、船票、车票、住宿费发票及住宿清单、刷卡小票。
1、票据粘贴:如果票据较多,请分类粘贴。如住宿费和车船票分开粘贴,避免票据杂乱损坏。
2、根据差旅费第三十条规定,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会议、培训要求食宿自理的,会议、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由所在单位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公杂费减半发放。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3、差旅费第三十二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往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计算。
4、第三十六条,经学院批准的学生因公出差,车船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参照学院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执行,不报销公杂费。
5、差旅费天数问题:由到达时间确定到达日,出发时间确定出发日。例如:成都回达州最晚一趟动车大家都坐过,晚上8点出发,达到时间为晚上11点。只能算一天。相反如果是晚间12点以后到达,就算2天。
6、差旅费一般涉及到个人,请各位在差旅费报销单户名、开户银行、账号认真、准确填写。按银行要求,开户银行一定要填写到支行。
五、借款问题
借款历来就是审计的重中之重。请各位有借款的部门尽快来报账,核销借款事项。